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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吸食大麻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在一些古代帝王或高等身份的長老陪葬品中,往往可見到大麻的種子或整株植物陪葬。這多少可透露出大麻在當時社會的重要度/依賴度與尊重度。

在人類文明演進中,"麻"佔著重要的一環,不僅僅因為它是高經濟作物,在所有古老文明,文化、宗教中,大麻光明正大的存在了幾千年的歷史,但卻在二十世紀初被美國政府污名化而淪為違禁品。

本影片內容全數為美國政府反大麻的影片,它集結了美國媒體大量的反大麻訊息,但卻相反的,讓觀眾越看就越能清楚的讀出美國歷史中對於反大麻方式的不正當性與刻意扭曲的詭異。它非常詳盡的收納了美國媒體反大麻的"抹黑式廣告"與電影片段。例如影片一開始由一位貌似專業人士發表「抽大麻會致死」的不實言論、一名年輕人在抽大麻後殺了自己的父親,卻毫無感知,繼續呆坐吸大麻; 或一群上流社會人士因為抽大麻而作出如同小狗般的動作,跪在地面咆哮等畫面。以及以頭條刊登「抽大麻會導致男性長出巨乳」的畫片,甚至由知名人士代言,直接將抽大麻的人掛上"失敗者"的名號。將抽大麻等同於無能、失敗,會失去人生意義、沒有行動能力或喪失判斷力等。(駐:大麻並非鴉片,以上這些描述適用於鴉片及其它化學毒品)

本影片其實詳述了大麻如何在二十世紀初期,被美國政府有系統的污名化:透過大眾媒體進行誤導訊息的散播,讓"所謂的專家"在公眾前大力散佈錯誤的訊息,以引起公眾恐慌等方式,將之污名化,並淪為非法品的歷史事件。
在大麻被污名化以及淪為違禁品的歷史上,美國大眾媒體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要除去一個在所有文化中都已經根深蒂固的使用品,勢必是一項浩大的長期抗戰的過程,就像如果要禁止中國人使用千年來慣用的中藥,勢必得將中藥污名化。光是污名化還不足以達到連根拔除的地步,那必須是長期的革命工程。必須世代交替的洗腦才能見效。

美國從1937年開始出於經濟理由禁大麻(Marijuana Tax Act 1937),期間持續透過媒體將大麻抹黑,到1948年開始甚至對大麻宣戰,美國當時有[除草工程] "War on Marijuana" 1948-1963. 聲勢浩大的逮捕抽大麻的藝人,以表示政府是玩真的。

如此經過了30年的抹黑,但大麻的科學研究卻是在1967年才首度開始。
Dr. Leo E. Holllster, 對於許多抽大麻的人曾表示他們抽大麻後,並不曾有上述的現象感到好奇,並開始著手研究大麻。那次的研究報告顯示,大麻會令人放鬆,感到喜樂與平和,身體和精神都感到舒適,有些實驗者則會想睡覺。

由於大麻對人的心靈影響是明顯可見的,例如越戰美軍有許多便是在越戰抽大麻並發表反戰的言論。

60年代的反戰運動、更讓"大麻"背上了反戰與反政府的十字架,美國政府更以搜捕大麻違禁品的理由大肆進入校園及家中逮捕大學生、嘻皮等反戰者。在墨西哥邊境掃蕩大麻入境,並將墨西哥直接視同反戰、大麻提供者的國度。表面上是要藉掃蕩大麻來解決墨西哥運大麻的偷渡客,實則打擊國內反戰勢力,將反戰者等同於破壞社會和諧與團結的族群。

在同一時期,歐洲卻剛好相反,就像在料理中淋上巧克力醬汁會被人人所喜愛,中上階層流行在宴會料理中加入大麻。大麻做成的料理、糕點亦廣受歡迎,一同抽大麻更是一種禮貌與友好的表示。歐洲人對它的喜愛與享用的方式非常單純,就如同大部分的人喜愛法國焦糖布丁般,有些人嚐過焦糖布丁會產生"幸福感", 大麻也是同樣的道理。都是極為自然的事情。某種層面上,法式焦糖布丁比大麻更容易上癮,歐洲人看待大麻其實是很單純而自然的一件事。

直到1969年,尼克森總統上台,表示要推行「越南化」政策,讓美軍逐步撤出越南,並於當年6月撤出首批25000名美軍。減緩了國內對反戰勢力的打壓,1972年, 美國Ann Arbor City Ordinance 正式將大麻合法化。次年,俄勒岡州政府甚至承認禁大麻是政府錯誤的政策,並正式解禁大麻。跟隨著俄勒岡州的合法,其它十個州也陸續跟進。

但沒多久,由基督教領袖發起的反大麻運動介入並造成了政治選票上的影響。大麻帶來的喜樂與和平在宗教界是不可容忍的。這次,大麻背上了美國社會墮落的十字架,大麻成為美國人不道德與不自律的因子,美國以基督教立國,由此使得隆納雷根總統在1980年當眾宣布:大麻可能是美國史上"最危險的毒品"。
於是,再一次,媒體播放了大量的宣導片並配合一系列政策的打擊下,大麻又再度打入地勞暗溝中。

雖然此後大麻合法化一直重回社會討論議題,但自雷根之後的所有總統,都會為了選票而高調反大麻,即使小布希曾抽大麻,當上總統後也必須遵守選舉的遊戲規則。

回顧大麻的歷史,會發現它的合法與非法的界定並非來自大麻本身,而是來自於政治上的操弄。美國出於經濟、政治、推動戰爭、宗教的因素,都曾在大麻身上抹過顏色。


以下節錄自維基中文:

作為藥品的大麻(cannabis,marijuana)來自薔薇目大麻科的草本植物,特別是雌性植物經乾燥的花和毛狀體。其主要有效化學成份為四氫大麻酚(簡稱THC)。THC在吸食或口服後有精神和醫學的活性作用。人類吸食大麻的歷史長達千餘年,20世紀在毒品和宗教方面的使用有增加傾向。

在20世紀初,擁有、使用和買賣大麻製品在全球很多地方成為非法。其後有些國家對其繼續加強監管,有些國家則放鬆了管制,造成實際合法。至今,大麻在世界大多數地方屬於非法。

人類吸食大麻的最早證據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 大麻有在宗教、靈學的悠久應用歷史。特別是在印度,幾個世紀來為游蕩的聖人們(sadhu)所使用。在使用大麻方面更有名的是牙買加的拉斯特法理教(Rastafari)。另有歷史學家懷疑:古代猶太人、早期基督徒、早期穆斯林蘇菲派都使用過大麻。另外有一個武士宗教派別「Hashshashin」其名來自大麻樹脂(Hashish)。

延伸閱讀:
卡維波: 香煙與大麻--邁向藥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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